MIT的陈刚院士到底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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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麻省理工学院(MIT)的56岁的陈刚教授被抓的新闻再度引发震动,不断有读者留言希望我们说说这事。

其实也可笑,就在一年前,我们报道哈佛大学化学系主任查尔斯·利伯(Charles Lieber)被抓,因“千人计划”涉嫌向国防部和NIH作伪证。不知道什么原因,最大可能或许是因为“千人计划”是敏感词,导致文章被封。我们也学习到,这种“危险题材”用微信公号来评说,除了通稿文样就别指望能有不统一口径的讨论。

当然这个事件本身确实非常值得全面客观地关注一下,我们就用墙外的平台电报来发布此文,省得微信爆雷。

本案发生在中美关系从合作走向竞争对抗的大时代背景下,近些年已经有数十起类似的案例发生。落马的基本都存在没有如实向美方汇报从中国高校拿到的研究经费之类的问题。其中大多被定罪,但也有部分冤假错案,虽然涉案对象被无罪释放,不过经过这么折腾一下,对于个人声誉和事业进程毫无疑问都是莫大重创。

由于涉及的大多是高校和大公司的科研技术人员,有的还是一个领域的闻名全美乃至世界的高级专家,每次相关新闻都带来不同程度的震动。

具体到陈刚这个事情,如果最终只是被小题大做,那么这就是一起一位成功实现美国梦的美籍华人被“麦卡锡主义”政治迫害的事件。这绝对相当于对华人形象的污名化,华人义不容辞最应该抗议发声。

但是如果陈刚真的罪有应得,那么他代表了哪门子在美华人的利益?事情性质就完全不同了,成为所谓的“成功人士”为了自己的名利,影响冲击整个华人社区的名节。那我们唾弃还来不及,还有人呼吁凑过去给他维权,这不是把自己社区自甘变成为替脚踏两只船的人甚至间谍洗地的Trojan horse社区的愚蠢之举吗。

所以,在事件处于发展过程中,不应该做出太多定论和站位。

首选可以是综合了解来自各个不同立场的势力对此事的报道和看法。笔者先把美国FBI和司法部(DOJ)对于该事件的公示,左中右媒体的报道,在美华人的看法和国内的说法,全部总结一下。

各方对案情的报道和说法

1. FBI新闻发布

FBI波士顿处在逮捕陈刚的新闻发布会上称,“陈刚涉嫌未能将与中共政府实体部门的任命和合同向美国能源部披露的问题”。

“FBI的调查发现,自2012年以来,陈刚一直以牺牲美国利益作为交换,与中共政府进行各种合作。 在这种情况下,真正的受害者是您-纳税人-我们发现他有意并故意欺骗了1900万美元的联邦研究经费,以出卖我们系统的形式帮助加强中国在纳米技术方面的研究。”
“在申请这些经费期间,陈刚向美国隐瞒了他通过中国驻纽约大使馆牵线,被中国政府任命为海外科技专家,以换取经济和奖励的情况。”
“通过全面的调查,我们发现陈刚共计接受了大约2,900万美元的外国资金,其中主要来自与中共政府有联系的实体机构。并通过各种中国人才计划,获得了至少35.5万美元的专业咨询服务费;但是,他从未向麻省理工学院或联邦政府透露过这笔的钱。”
“同时我们还发现,他有税务欺诈问题。陈刚在中国开设了银行账户,里面至少有25,000美元的余额。而这些钱都是各种与中共政府有关联的不同实体部门支付给他的。”
“此外,在陈刚担任麻省理工学院机械工程系系主任并担任海外顾问期间,他甚至推荐了几个学生参加中国的一些人才计划。 在担任中国奖学金委员会顾问的同时,他推荐了几位学生获得‘中国政府外国留学生杰出奖’。”
FBI波士顿发言人还指出,中共政府跟美国在学术诚信和自由上有着完全不同的标准。

https://bit.ly/35LeQDe

2. 司法部

而司法部对陈刚的具体刑事指控为三项:

涉嫌电汇欺诈,即未能向美国能源部披露从中国多个机构获得的合同、任命和奖项;

未提交外国银行和金融帐户报告(FBAR);

在纳税申报中作假。

该文件公示中指出,陈刚从2013年开始,累积获得海外研究经费2900万美元,仅从南方科技大学得到资金就高达1900万美元。

司法部还贴出来陈刚在2016年2月份,用MIT的邮箱发给自己的一个邮件:

“1.促进与中国的合作
2.中国把创新(科学)作为关键和核心,不是时尚(原文如此),而是因为我们必须做到这一点,无论是从历史趋势还是从现状
3.我们的经济是全球第二,但从技术(经济结构)和人均资源看,远没有达到第二
4.我们正在为发展付出不可持续的巨大的环境代价,以及人力成本的代价
5.环境保护与发展同步,重视环境甚至更重要,清洁能源如果成本更高,减少钢材,水泥。 我们必须依靠技术,不能像过去那样发展
6.共产党的第十八次代表大会,确立科学创新为核心。 我们不仅要有自主创新,还需要意识到,进行国际化合作以计划和促进。闭门创新是行不通的;创新是动力”
https://bit.ly/3bMxfmY

司法部的文件还指出:

“至少从2017年到2019年,当陈刚担任多个中国和中国有关实体机构的咨询职务时,也同时申请并获得了美国能源部(DOE)的研究经费,以资助他在MIT的部分研究。 陈在这样做时,没有按照美国能源部的要求透露其与中国的长期关系。”
https://bit.ly/3bMxfmY

这里面提到的中国任职具体包括五项,南方科技大学顾问、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评审专家”、中关村发展集团“海外战略科学家”、中国留学生基金会顾问和中国政府第四届“海外专家顾问”。

从时间上看,这个阶段已经是川普政府上台后,中美关系发生了诸多变化,陈刚似乎也并没有因为大环境的变化而及时作出调整。

其实类比一下,就像两个行业大腕的公司在竞争研发一项产品,A公司的首席科学家同时拿到B公司的经费和职务,但是在向A公司申请经费的时候却不披露这些情况。这自然是为了便于从A公司顺利获得援助。科学家都是很聪明的人,如果披露不会造成差别,自己还会有意漏掉这些职务申报吗。

对于陈刚面临的各种指控,司法部提供的量刑参考是:

“电汇欺诈罪的最高刑罚为监禁20年,监督释放三年和最高25万美元的罚款。
报税作假的指控可判处最高五年徒刑,三年监督释放和罚款25万美元。
未能提交海外银行存款的指控将被判处最高五年徒刑,三年监督释放和罚款25万美元。”

3. MIT校方

MIT对此事件快速做出了反应,校方的申明中首先声称:

“麻省理工学院认为,学术研究的诚信属于基本操守,我们也严肃对待美国研究中受到的不当影响”。
“受到政府指控的陈刚教授,是一位在学术界备受推崇的资深成员,情况让人深感痛心。”
“MIT目前无法就该案做更多的评论。”
https://bit.ly/3bIo4UG

4. 美国媒体

美国的左中右媒体都有对此事件的报道,内容也相对一致,基本是基于司法部的文件和FBI的新闻发布会做出的总结报道。

保守派立场的《国家评论》,提到了知名的《自然》杂志在2019年对陈刚教授的一次采访,陈在那次采访中批评了美国政府在学术圈与中国合作上制造了不必要的恐慌和压力,并披露自己为了避嫌被指控泄露知识产权,取消了学术休假年(sabbatical)去南方科技大学做科研交流的计划。

https://bit.ly/3bPafE2

左派立场的NBC新闻波士顿台的报道中也强调,“陈先生申请并获得了美国能源部的研究经费以资助他在麻省理工学院的部分研究,同时在中国担任多个咨询职务。他没有按照法律要求透露关于他与中国的长期联系的信息。负责此案的麻省检察官莱林(Andrew Lelling)说:‘问题不在于与海外合作的本身。问题在于撒谎隐瞒情况’。”

报道中还有提及,陈刚拿着来自美国纳税人的1900万美元的经费做着对中国纳米技术发展有利的事情。并且没有透露与中国的关系。

https://bit.ly/3oSfXss

《华尔街日报》的有关报道点到了一个环节,陈刚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掩盖与中国的联系,包括要求麻省理工学院的一位同事从一份文件中删除他在中国成立的一家热能公司的信息中,任何提及他作为中国人才计划参与者的角色。

https://on.wsj.com/2XOU55d

波士顿当地的新闻媒体还提到,有亚裔组织给民主党总统当选人拜登致信,敦促他结束司法部的所谓的“中国计划”。 这些组织表示,该倡议“极大地增加了针对亚裔美国人的种族标签和偏见,特别是从事科研和技术工作的华裔科学家”。

https://bit.ly/2XMeNmg

包括一些中东的媒体都有对该事件的报道。

5. 国内反应

这个事件在国内自然也是被密切关注,最为代表性的就是北大教授饶毅在第一时间跳出来谴责美国政府,并要求MIT出面帮陈刚。众所周知,饶毅是个铁杆反川人士,因此立场站位鲜明,认为川普是个种族主义者,因此在川普执政期间发生的任何此类案例,都是川普政府的政治迫害。

饶毅在信中完全否定了司法部对陈刚“在申请美国能源部经费时候,没有按照法律要求透露关于他与中国的长期联系的信息“这一指控。

由于跟美方的说法差别迥异,这恰好验证了FBI此案发言人的那句话,“中国跟美国在学术诚信和自由上有着完全不同的标准”。

怎么看陈刚被抓?

陈刚作为美国工程学院的院士,他涉案一事,起码有四大类不同心理的切入点。

从中国国内爱国人士的角度看,这个教授虽然入了美国籍,但是思维方式跟中国以“我们”相称,这属于中国人喜欢的那种不忘本的“民族英雄”了。

但是从维护美国国家利益的FBI、司法部角度看到他那封信的措辞,就相当刺眼睛了。这些部门的人都是专门训练的为美国国家利益服务的人员,怎么可能指望他们看到跟中国以“我们”相称、还提到“共产党的十八大”的时候,不皱眉头。毕竟,这两个国家之间并不承认双重国籍。

还有一对对立的心态,挺陈刚的认为,这是帮助发展中国家走向科技强大,尤其又是自己的故土,名正言顺。颇代表了近些年大力扶植中国科教兴国的部分海外人士的一种想法。不能完全排除他们中间有一些确实是出于好意,认为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中国会走向更多的开放与自由。

譬如以饶毅为代表的一些反川教授们的指控就很有代表性,认为该事件是麦卡锡主义复辟。不过需要指出的一点就是,美国虽然会因为总统的风格而对各种部门有不同影响,但是美国的司法部和FBI整体上与行政部门白宫有相对的独立性,并不是中央集权国家那样一把抓,一人就可以完全发号施令各个政府部门分支。

饶毅等教授们在他们的表态中,拿帮助以色列、英国、意大利的科学家也存在作为借口,控诉这是专门针对中国的种族主义。但是他们也显然回避了一个明显的事实,这些国家在意识形态上与美国同是民主国家,往往还是在各自所在的地域抵挡周边专制独裁势力的硬汉形象,跟明着叫板与自由世界要搞不同一套体制的性质截然不同。

如果饶毅等中外科技高知们,平常除了闷头发展科技同时对中国政治体制的改良多做进言,这个时候针对美国政府发难,会有更多底气而不是被人觉得只是一种挑软柿子捏的习惯。

与之相对的第四种心态就是,中国的政治体制毕竟是与自由世界不同的集权体系,任何强大最后都帮助中共有更多能量去推广它的意识形态。但是中共并未随着国力的上涨有明显向自由世界体制变化靠近的想法。尤其以2018年修改宪法、处理香港问题和新疆穆斯林宗教冲突等做派,都踩了自由世界的红线。因此对中国的广泛帮助只是培养了一个美国的强敌,甚至最后会倒过来成为包抄自由世界的明显威胁。

帮助美国盟友与扶植美国竞争对手,承担的风险和带来的结果自然很不一样。

确实没有人能绝对预测中国的崛起到底能带给世界什么样子的未来,这种帮助发展可能带来了一个古国的脱胎换骨,也可能把世界国力第一交给一个集权国家等于削弱自由世界的实力和影响力。而实际上过去十年来的种种迹象,让人无法摆脱对后一种可能性的担忧。

本质上这是一个美国人被抓,中国首先一片喊冤的事。这个现象本身就信息量巨大。但是陈刚在向美国申请经费时候是否如实透露了与中方的关系,并且在拿到经费之后是否做出了对中国有利的研究,这些属于非常敏感的地带,需要更多的调查披露和真相曝光。此外,也需要MIT公开对于此类事情的管理准则,透露校方是否清楚陈刚与中国政府关系的细节和清楚是什么程度。

要求调查过程公平公正透明、避免冤假错案是必要的,但是在没有以上这些关键信息公布的时候,做有罪无罪的站队,未免操之过急。

《MIT的陈刚院士到底冤不冤》上的3个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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